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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就奶牛养殖及生鲜乳收购环节兽药监管做出规定

    发布时间:2016/2/3 10:24:01编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从奶牛养殖到生鲜乳收购环节兽药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具体通知见附件

    附件:201904301041045041.docx